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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悬严惩拒执利剑,坚决打好清欠攻坚战

2018-08-27法务部下载文件:暂时没有下载文件
      820日上午9点,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主审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这是下城区人民法院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第一案,也是集团法务部门抓住法院系统加大执行力度契机,乘势出击,多措并举打好清欠攻坚战的又一新尝试。

被告人王某2014年通过融资租赁方式从集团采购一批塔机设备,2016 11月,他因拖欠货款被起诉,下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某支付租金等费用合计263万余元以及违约金。但判决后,王某不履行判决确定义务,并企图通过转移设备和设备使用收益,与妻子假离婚等方式隐藏财产、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集团权益。

近年来,随着法院系统破解执行难问题的进一步深入,打击“老赖”的力度日趋加大。“老赖”未在执行通知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的,将一律限制高消费;财产报告令送达后拒不申报财产或财产不实的,将一律予以拘留或罚款;被执行人不积极履行的,将一律限制出境。集团法务部也将继续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加大清欠力度,增强刑事打击的覆盖面,不让“老赖”逍遥,将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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